关于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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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时间:2015-08-12 |
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关于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工作 的有关通知 各消防产品获证企业: 为依法开展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,维护认证委托人的合法权益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已执行消防产品身份信息制度,但尚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企业,应在二O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前,将已发生的产品生产销售流向信息及时上报至“消防产品生产、销售流向登记管理系统”,以便为产品的身份确认及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依据。 二、自二O一五年九月一日起,尚未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生产企业,暂不能使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,消防产品生产、销售流向登记管理系统端口也将关闭至企业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后,方可重新使用。 如企业在上报过程中有操作方面的疑问,请咨询身份信息服务中心。 服务中心联系方式: 直拨电话:010-67249336、67243964、67241070 传真:010-87288097 QQ:214928676、895326996 电子邮箱:214928676@qq.com、895326996@qq.com 如企业对身份信息制度执行规定或端口关闭、开启等相关事宜需咨询请联系我中心信息室。 评定中心信息室联系方式: 联系人:袁露、刘娜、付林、乔东恒、陆曦 联系电话:010-67274320转分机805、806、807、808、801,直拨电话:010-87273608 邮箱:cccf@263.net
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2015年8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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